乡村振兴背景下产业兴村的合作社模式研究
——以南京市六合区大圣水芹产业为例
2021-08-2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倪桑语
区域治理 2021年19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 倪桑语
一、文献回顾
2010年神木县副县长在《践行科学发展兰炭产业插上双翼—神木兰炭产业联合重组研究》中首次提出“土著产业”概念。但纵观全文,并没有给出“土著产业”定义或提炼出其特点。综合学界相关研究后发现,目前学界围绕与其含义相近的概念—“特色产业”相关研究相对广泛,基于现有文献,本文对特色产业研究总结如下:在研究区域方面,当前主要围绕某一区域或某一特定产业的研究。如王元京的《西部特色经济的产业识别与评判标准探讨》[1],主要研究西部地区特色产业的评价与选择。在研究视角选择方面,当前主要从产业链视角、资源约束特色产业选择视角予以论述。“土著产业”与“特色产业”的概念意义相接近,都是指一个地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积淀、成型的一种或几种特有的资源、文化、技术、管理、环境、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从而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产业或产业集群,但其又不完全等同于“特色产业”。笔者认为,“土著产业”是一定区域范围内,以独特的资源为基础,以农民自己拥有的生产技术、生产流程为支撑,制造或提供特色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其组织管理方式较于“特色产业”相对薄弱。“土著产业”的核心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与服务,其形成的基础是区域内独具特色的资源,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农民自己掌握的生产技术、生产流程。但是其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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