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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貌特征何时登上户籍

2021-08-24万里贤才

奥秘 2021年7期
关键词:制度

万里贤才

“大索貌阅”制度

按照隋朝官府的诏令,3岁以下为“黄”,10岁以下为“小”,17岁以下为“中”,18岁以上为“丁”,60岁以上为“老”。这里所说的“丁”即男丁,需向国家担负各类差役及兵役,但60岁以上的老人获准免兵役。然而,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将“丁”的年龄推小,将“老”的年龄推后。

此外,隋朝还强化了对人口所从事职业的管理,逐步形成了“织户”“灶户”“花户”“军户”以及“乐户”等,使各阶层之间的流动相对固化,便于强化人口控制。

贵州巡抚下发的“良户”户证

值得一提的是,隋朝还实施了“大索貌阅”制度,即在户籍簿上登记户主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本人的体态相貌等,便于衙役缉拿逃犯,追缴租税。按照规定,凡虚报年龄或隐瞒个人情况者,皆要受到严厉的惩处。

主动申报户籍

唐代在沿袭隋代做法的同时,对户籍变更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要求民户主动申报户籍情况,并以此为基础编制户籍册。户部按照各地申报户籍的情况进行分类统计,从而确定来年全国的财政收入状况。可见,唐代的户籍制度已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密不司分。

唐代还产生了“编户”与“非编户”两类人。所谓“编户”指的是良民,即自由民;所谓“非编户”指的是贱民,即非自由民。唐代将良民和贱民并立,即要求良民与贱民一道登记造册。唐代的贱民主要包括给官府服役的官贱民,如工户、乐户、杂户;还有依附于门阀士族的私贱民,如部曲、奴婢等,他们往往属于官绅的个人财产,可以像货物和牲畜一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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