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未来的绿色公民,环境教育要做“加法”
2021-08-23黄宇
教育家 2021年25期
黄宇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绿色环保”“低碳生活”“保护我们的地球”等宣传口号。从本质上讲,这是环境意识的体现,提醒我们要做出对生存环境无害的经济选择。当人们选择“绿色”的时候,就是在实践环境意识。
从人类诞生开始,人与环境就存在着对立关系,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后果。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已经从局部的、小范围的问题发展成地区性的、全球性的问题。要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广泛地传播和培养环境意识,这与环境教育密切相关。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制定了《国家环境教育法》,从顶层设计上推动环境教育;日本、韩国、巴西等国也相继制定了专门的环境教育法律;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国家还成立了环境教育委员会、可持续发展教育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并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战略规划。
在环境教育的实践中,不少国家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瑞典的“森林幼儿园”非常重视在自然和户外环境中培养儿童对自然的理解与认识,被誉为“没有天花板或墙壁”的幼儿园,是以自然和森林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场所。1957年,瑞典户外运动协会的发起人戈斯塔·弗拉姆(Goesta Frohm)首先提出“Skogsmulle”(森林之子穆勒)的想法,为5—6岁儿童建立“穆勒式”学习场所。1985年,基于“穆勒式”学习理念,西夫·林德(Siw Linde)在瑞典创立了第一所“晴雨无阻幼儿园”,并确立了如下办学原则:通过亲近自然,满足儿童对知识、活动和归属感的需要;不分季节,孩子们均可在森林、田野、山岭和湖泊中一起玩耍,学会如何融入和保护大自然;与家长合作,保证高质量的户外活动;提高儿童对自然的认识和对自然万物相互依存关系的理解,树立“人与自然共同体”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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