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思考
2021-08-23邢千红
新农业 2021年4期
邢千红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发展大潮,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合作社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助推精准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丹东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超过3 200家,农民合作社成员约142 500个。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发展。2020年7月22日在吉林省考察时就指出,各地应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把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围绕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强示范引领,不断增强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农民合作社发展到现在,规模已经相当可观,基本上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家以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规模比较小。社员人数5~40户的合作社占到总数的85%左右,合作社规模小,带动能力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二是规范化程度还不够。如制度不健全,特别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大多没设置成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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