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婚姻习俗变迁记
2021-08-23牟珍
炎黄地理 2021年6期
牟珍



土家族主要聚居在湘鄂渝黔四省交界地带,其独具特色的传统婚俗文化一直吸引着众多人,然而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土家族婚俗文化在择偶方式和标准、婚礼仪式等方面受到内外因素影响,使其发生急剧变迁。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文化的民族,主要聚居在湘、鄂、渝、黔四省交界地带的武陵山区,由于山区地形闭塞,交通不便,使得土家族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婚俗文化。婚姻是男、女缔结为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土家族最初封闭的地形使得土家儿女在婚姻缔结方面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
土家族婚姻类型历史
血缘婚是土家族较早的婚姻类型,其表现形式是兄妹结婚及普那路亚家庭婚姻。《佘氏婆婆》、土家《摆手歌》以及《马桑树的变迁和百家姓的由来》等神话传说都讲述了土家兄妹结婚的故事,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发展,人们逐渐发现近亲结婚弊端,最后发展为禁止兄妹成婚的普纳路亚族内通婚的规定。另外,从土家族人对亲属的称谓也可推究,除了对父母有单独的称谓外,祖父母、祖父母的姐妹妯娌、外祖母、外祖父母的妯娌都是一样的称呼,对其他亲属也一样,只要辈分一样都是同样的称呼。
骨种婚又叫“姑舅中表”婚,即姑舅儿女通婚,表兄妹是娶妻和嫁人最先考虑人选,姑家之女必须嫁给舅家之子,舅家之女必嫁给姑家之子,这样以保证舅家“骨种”的延续。这个时期土家女性地位较高,没能与姑舅儿女结婚的青年男女可以通过“山头对歌”找到自己心仪结婚对象,然后交换信物定亲,婚礼程序也很简洁,女家不取聘财,男家不索厚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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