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接续式音乐教学”的特点及其教学要求
2021-08-23梁洪来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21年7期

- 编者按 -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中国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教育的高质量,根本在于课堂教学的高质量;而课堂教学的高质量,关键在于教的艺术。本刊陆续推出基础教育各学科代表性的教研成果,为广大一线教师进行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提供助力。本期,我们邀请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中小学音乐教研室主任梁洪来老师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研修学院刘稳老师,分享他们在音乐学科教学中“接续式教学”方面的探索。
音乐学科就像所有学科一样有着自身内在的知识、技能、方法体系,而音乐教学在顺应不同年龄、禀赋学生特点的前提下,也有着一套科学的、适用的教学规律,这些规律被我们認识和总结,在教学中加以运用,形成音乐教学的模式与方法。合理运用这些模式与方法,会使教学呈现有效和高效的状态,而只靠教学热情和个人经验、违背教学规律的教学,则很可能造成无效教学,甚至带来不利学生成长的教学问题。
在基础教育阶段的音乐技能教学中,我们提倡实施“接续式教学”。所谓“接续式教学”,还可以形象地称之为“扣瓦式教学”,顾名思义,有承接和延续的两层意思。教学内容的前后衔接,就像屋顶上的瓦片一样,既要前后勾连,还要上下重叠。这里的勾连,指的是不同难度的技能教学要逐次梯度安排,而重叠指的是每节课都要有对前面所学内容的复习和巩固。
无论从大单元备课还是仅从一节课备课的角度来说,我们都应该遵循“接续式教学”的基本原则,采用其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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