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的调研报告
2021-08-23郭永清
新湘评论·上半月 2021年7期
关键词:培训
郭永清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湖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大力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执行长江禁捕退捕政策,妥善安置禁洞庭湖区渔民退捕转产就业安置。今年,我们到常德汉寿县与益阳沅江县,这两个洞庭湖区渔民最多的县,就渔民退捕后转产就业安置情况进行调研。调查发现,对于渔民退捕后的生活,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针对性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目前各项补偿安置工作在有序展开,渔民情绪、湖区社会稳定。
退捕后,渔民的补偿获得与就业安置
渔民已经全部退捕上岸。到2019年年底,所有渔民,均已退捕上岸,洞庭湖禁捕水域已经没有作业渔船。90%以上的渔民的渔船,已经由政府赎买,并集中销毁。但也有个别渔民,尚保留有渔船。调查发现,保有的渔船,普遍是对渔船的补偿价格存在分歧,渔船暂时没有销毁,但已处于封存状态。这种情况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新船,渔民认为评估的价格过低,因此没有上交。另一种情况,是过于老旧,完全失去使用功能的船只。
退捕渔民的补偿安置费用基本到位。对于退捕渔民的补偿, 渔船渔具的赎买的费用,捕捞许可证的补偿,退捕后转产就业过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用,按期提交按政府要求回收渔船渔具等补偿费用,已经基本到位,渔民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目前,仅有渔民养老保险及有关补偿,因为涉及到要协调养老保险政策,时未能到位。调查中渔民对此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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