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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土地改革

2021-08-23本刊编辑部

新长征 2021年7期

本刊编辑部

早在“九一八”事变以前,吉林省土地占有的两极分化现象就十分严重,日伪统治时期,这种状况进一步加剧。农村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而广大的贫雇农则处于少地或无地的境地。因此,彻底改变农村的土地制度,打破旧的生产关系,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东北民主联军进入东北后,首先领导群众,开展了反奸清算斗争。这一斗争先由城镇开始,然后转向农村。斗争的对象是日伪时期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伪官吏、汉奸、特务和恶霸分子等,揭发其罪恶,没收其逆产。在反奸清算的同时,各地还进行了减租减息和分配敌伪土地的斗争。

为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的需求,也为了建立革命的根据地,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減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把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东北局“七七决议” 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五四”指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

吉林省境内的土地改革运动,始于1946年6月,至1948年6月结束,是由中共吉林省委、辽吉省委和辽宁省分委(辽宁省委)分别领导的。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即清算分地运动、“煮熟夹生饭”运动、“砍挖”运动和彻底平分土地运动时期。

清算分地运动:在此阶段,全省共有50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团或工作队下乡发动群众,宣传党的土改政策,引导贫苦农民诉苦,开斗争大会进行清算分地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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