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干而论道”的逻辑理路
2021-08-23常茳
新长征 2021年8期
常茳
2020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考察时指出:“这样的培训是对路的,就是要坚持‘干而论道,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仅为社区干部学院办学治院指明了方向,也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践指南。“干而论道”是与“坐而论道”相对的,“干”是实践、实战,是根本出发点;“论”是阐释概括、总结提炼,是“桥”和载体;“道”是方法路径、也是客观规律。“干而论道”就是从实际出发,把在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用于指导和推动实践,也就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干而论道”根植于基层社会改革发展沃土,孕育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蕴含着实事求是的思想品格、体现着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揭示着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是方法论与实践论的高度契合统一,在新时代基层治理创新中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坚持“干而论道”逻辑,深化“干而论道”内涵,增强“干而论道”自觉,对于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理论逻辑:感悟真理力量,让“干”有方向、“论”有遵循。“干而论道”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命题,蕴含着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智慧。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和基本的观点,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源泉和动力;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理性认识对实践能够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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