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品种管理
2021-08-22姚宏亮
今日农业 2021年23期
关键词:农业



姚宏亮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品种管理科科长,推广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审定及推广工作。
品种管理的依据
1.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3)《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1号,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4)《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5)《山西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晋政办发[2019]73号,2019年9月2日起施行)
2.基本概念
农作物: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果树(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茶树、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桑树、烟草、中药材、草类、绿肥、食用菌等作物以及橡胶等热带作物。——2001年农业部令第51号《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
品种: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项目
主要农作物: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植物:是生命的主要形态之一,是生物界的一个大类,是行固着生活和自养生活的生物,一般有叶绿素,没有神经,没有感觉。包含了树木、灌木、藤类、青草、蕨类、及绿藻、地衣等,可以分为种子植物、藻类植物、苔藓植物、蕨类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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