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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的“传家宝”激励着我

2021-08-18罗金钗

海峡姐妹 2021年8期

文/罗金钗

罗金钗

罗金钗,中共党员,原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现为“红土桑榆老党员工作室”负责人、新罗区法院调解超市和龙岩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特约调解员。

闽西的初夏,时而倾盆大雨,时而阳光普照。闷热的天气,让人有些烦躁。

这天下午,在新罗区南城街道莲滨社区龙铁名苑小区一间退休法官工作室里,我参与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这是一对同窗学友的夫妻,学历资历相当,门当户对。原本婚姻基础好,自2016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家中欢天喜地,爷爷奶奶更是笑口常开。然而,因男方长年外地谋生,过着聚少离多的日子,两人的感情渐渐地变淡了。

为此,男方以夫妻双方多年分居,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提出已满四周岁婚生子归其抚养,抚养费由自己负担。

依照法律程序,我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女方辩称,同意离婚,因男方在外地工作,抚养孩子条件受限,不同意男方抚养孩子的要求。但如果孩子的爷爷奶奶同意接受并负责照顾孩子,她也可接受孩子由男方抚养。

罗金钗(中)为当事人调解家庭纠纷。

女方同时提出,因其在照顾孩子和家庭方面付出更多,要求男方一次性经济帮助12万元,并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履行完毕。

面对女方提出经济帮助的要求,我综合考量了女方提出要求的事实依据和合理性,与男方面对面进行沟通。但男方对女方提出的条件,一时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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