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外交部成立之初
2021-08-16廉正保
同舟共进 2021年7期
廉正保
1965年7月,我从外交学院毕业后进入外交部西欧司,被安排到北京东城外交部街33号院内办公。外交部街33号院是新中国外交部成立后的第一个办公地址,给我留下了深刻难忘的印象。
首个部址
1949年春,北平和平解放后,华北人民政府和以叶剑英为主任、王炳南为副主任的中央外事组进驻外交部街33号院开展工作。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开国大典上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周恩来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公告》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份外交公告,也是新中国对外关系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雏形和基石。
周恩来当天即以外长名义具《公函》,向世界各国政府送达毛泽东的《公告》,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世界各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是需要的。可见,新中国的外交部与共和国是同一天诞生的,而新中国的外交工作也是从这一天开始的。
10月31日,华北人民政府结束工作,撤离外交部街33号院,外交部便正式迁入。外交部街33号院便成为外交部的第一个部址。
外交部街在民国之前叫“石大人胡同”,据说是因为明朝时迫害民族英雄于谦的石亨在这里住过而得名。石亨的旧宅几经辗转,到清朝时成了负责铸造钱币的工部宝源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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