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实行——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伟大变革
2021-08-16徐隽
中国新时代 2021年7期
关键词:制度
徐隽

北京,中南海,怀仁堂。
这里见证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实行。
1954年9月15日,出席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步入怀仁堂。制定宪法、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通过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民主制度从此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之上。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伟大变革。
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的普选
进行全国范围的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全国范围实行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因而采取了在中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在地方通过逐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方式,逐步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施行。
“这个《选举法》的主要特点是选举权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它以一定人口的比例為基础,又适当照顾地区和单位,在城市与乡村间、少数民族与汉族间,作了不同比例的规定,使全国各阶层、各民族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相应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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