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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公安院校“校局合作”办学机制与实践的研究

2021-08-15胡建刚

森林公安 2021年6期

胡建刚

一、公安院校“校局合作”模式办学的内涵

“校局合作”是职业教育范畴的校企合作在公安教育领域的延伸。长期以来,各类职业院校开创了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与企业开展合作教育,在提高人才实践能力、企业科技创新力、学校学科建设能力上收获良好效果。公安院校属于行业特色型高校,学科结构以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为主体,学生就业方向较为单一,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公安机关。

公安院校的“校局合作”是指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互惠共赢,共同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公安实战需要的专门警务人才的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是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理论和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以“校局合作”为主线,根据公安工作对警务人才的素质要求,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与其相应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和评估方式等,实施人才教育过程的总和。“校局合作”形成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之间有效合作的平台,在学生培养、民警培训、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协同发展,实现公安教育与警务实战相结合、理论教学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公安技术研发与公安警务应用相结合,以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的现代警务人才,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公安院校“校局合作”式办学具有以下内涵:

(一)开放办学是“校局合作”的教育理念

“校局合作”是指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发挥双方的优势,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方式的协作,实现互惠互动发展的一种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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