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演化博弈的水生态PPP项目第三方监管策略
2021-08-14张亚琼杨丝雯袁胜楠
水资源保护 2021年4期
张亚琼,何 楠,杨丝雯,王 雷,袁胜楠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5;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5; 3.航空工业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60)
水利项目具有强正外部性与社会属性[1],肩负着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使命。我国水利项目的设计期、施工期较长,建造风险大,回报率低,主要依赖国家财政支出[2]。水生态项目以水环境的修复和保护为目标,是集公益属性与经济属性于一身的准公益项目,需要前沿的科技与管理模式参与设计、建造和运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项目允许社会资本全生命周期的参与,在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同时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应用质量和效率[3]。然而,截至2020年1月,水生态PPP项目平均投资额为101 089.7万元,多为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原因为利益相关者众多,监管机构繁杂,权力不集中,参与方可能违规来获得超额收益[4]。传统政府监管模式存在隐匿信息、蓄意伪造、兜底协议、政企共谋等问题[5-7],且手段单一、效率低、成本高、效果差。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作用,可以提高监督效率和项目产出。我国学者近期对PPP项目中第三方监管问题进行了诸多研究,尹怡林等[8]经过对比西方政府监管模式,建议我国应建立项目直接监督部门,运用更加专业的团队来监督、管理项目;杨炳霖等[9]认为应以“监管社会”的概念重塑社会监督职能,提出政府与社会合作的监督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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