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自情来:传统司法的智慧
2021-08-13宋伟哲
检察风云 2021年11期
宋伟哲
谈起传统中国的司法,情理法是个绕不开的话题。“情理”长期被视为“法治”的对立面,很多人认为,传统中国的情理司法,就意味着枉法裁判、不按法律办事。其实,传统中国司法中的情理究竟为何,学界争鸣多年也难有定论。从某种角度看,传统中国司法中的情理,更多时候似乎处于一种“易于领会,难以言传”的境地,略带几分神秘色彩。传统司法中的情理当然有着可批判之处,但是也存在许多闪光点。在古人看来,法理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必须合乎情理,符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司法之人唯有深谙情理之道,方能探寻法理之源,维系刑鼎之威,让人口服心服。情理源于生活琐碎,贵在洞察人性。有这样一批官员,他们在人情与法理之间游刃有余,完美地诠释了理自情来之道,彰显其过人的司法智慧。在青史流芳的同时,也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历史镜鉴。
妙喻解危
在当下的矛盾纠纷处理中,无论是法庭上的辩论,还是私下里的调解,想要令对方真心折服,绝非易事。特别是当法律适用理解方面出现争端时,僵局更难化解。这时若能另辟蹊径,跳出原有法律思维的局限来推动矛盾化解,往往能收获奇效。三国时期刘备帐下的谋士简雍,就是这样一位杰出的人才。简雍,字宪和,河北涿郡人,与刘备同乡。简雍早年便跟随刘备南征北战,刘备前半生屡战屡败、颠沛流离,简雍不离不弃,与之同甘共苦。简雍为人孤傲不羁,刘备殿堂议事时,他时常在诸葛亮的座位后面独占一榻,躺着发表意见,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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