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通吃的县委书记
2021-08-13庄晶
检察风云 2021年11期
庄晶

本案庭审现场 (图/网络)
官商默契的“帮忙”与“结算”法则
在何宏年被指控收受的25笔总共278万余元的受贿记录中,陕西汇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公司”)老总孙刚是行贿次数最多,也是“贡献”最大的一名金主,八年间其先后十多次向何宏年进贡53.41万元。
孙刚频频出手向何宏年输送利益,不是因为两人感情有多深,也不是因为孙刚多么讲义气。从某种意义上说,孙刚每一次行贿都是对何宏年“帮忙”的回报。孙刚向何宏年行贿次数多、金额大,归因于何宏年对其帮助次数多且作用大。经历长期的贿赂交易后,两人达成了“帮忙”与“结算”的默契法则。这个法则就是,只要是孙刚的请托事项,何宏年都会竭尽全力帮忙促成,事成后孙刚则会“按时”结算每一笔好处费。可以说,两人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法则,促成了他们持续进行官商交易的恶循环。
2009年上半年,孙刚请托时任凤翔县常务副县长的何宏年帮忙协调凤翔县灵山景区XX楼工程,当时这个工程招投标程序已经完成,中标企业业已产生。但这可难不倒神通广大的何宏年,在时任县城建局局长赵群向何宏年汇报此事时,何以中标企业没有承建古建筑方面的业绩为由予以否决,并向赵群推荐了汇隆公司,促成汇隆公司通过二次议标如愿取代原中标企业“逆袭”中标。2009年下半年,为感谢何宏年在该工程上给予的帮助,孙刚专程来到何宏年办公室,送上2万元酬金。
2011年上半年,何宏年打电话给孙刚,说凤翔县准备修建保障房,问其有无意向承揽工程,孙刚表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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