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建筑施工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浅谈几点关于《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的问题及建议
2021-08-13杨妮
环境科学导刊 2021年4期
杨 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云南 大理 671000)
1 背景及现状
2019年4月1日,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生态环境部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修改启动会[1]。现行《噪声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在完善环境噪声标准体系和规章,提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效率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由此积极保障了居民身体健康,对生活生产的有序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噪声法》实施已二十多年,为适应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追求更高品质生活的需要,积极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有效提高治理能力,修改《噪声法》势在必行。
根据2016—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5—2019年全国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收到的全国噪声扰民问题举报中[2],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均居第一位;2015—2017年社会生活噪声投诉案件数量仅次于建筑施工噪声投诉案件数量,2018—2019年,社会生活噪声投诉虽居第三位,但比例不低。由此可见,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问题。下面笔者就《噪声法》中的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浅谈几点看法与建议。
2 现行《噪声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问题
2.1 夜间施工取得许可证但扰民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高速发展,新建改建项目越来越多,夜间施工不可避免,甚至越来越频繁。为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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