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勇担未成年人保护新职责
2021-08-13
大社会 2021年6期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民政部门重任在肩,在政府保护方面,要承担未成年人保护上的兜底责任;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牵头部门,既要推动、指导机制建立,也要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上挖潜创新。
全力协调省级机制全覆盖
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并由民政部门承担。民政部的首要任务是推动建立国家层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同时指导省市县各级尽快建立相应协调机制。
在这方面,民政部门是有工作经验、工作基础的。2016年开始,民政部牵头、27个部门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31个省(区、市)建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牵头人或召集人的领导协调机制。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政治规格更高、服务对象更广、承担任务也更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当时《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距2021年6月1日实施不足7个月,可谓时间紧、任务重。
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任组长,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5月28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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