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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一切为了百姓

2021-08-12泽一

新青年 2021年7期

泽一

王江是佳木斯的一名人民警察,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1次。2007年5月,公安部授予王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王江警务室是国内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警务室。

他曾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全国“十佳社区和驻村民警”、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第六届“十佳公仆”、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公安保卫战线“最具影响力的英雄模范人物”等荣誉称号。

王江1974年12月30日应征入伍,1986年,在佳木斯市桦川县公安局工作,1994年,调到佳木斯市桦川县郊区公安分局松木河派出所工作,2004年,松木河派出所与四丰派出所合署办公后,王江一人留守在松木河村工作。

从警以来,王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把为公安事业奋斗终生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

2006年大年初四的深夜,王江接到团结村村民李玉霞电话报案,其父李振如和母亲武淑英被其前夫张守泉打死在家中,张守泉现已逃跑。接警后,王江一面给村书记打电话让其赶到村口汇合,一面拎起一支铁棒子迅速徒步赶往团结村进行堵截。凌晨一点半,王江看见一男子匆匆从团结村方向迎面走来,该男子身上有血迹,王江初步判断该男子就是杀人凶手,王江上前将其制服并带到村委会进行审查。经审查,该男子正是犯罪嫌疑人张守泉,他对到李家将李玉霞父母杀死后逃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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