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式”教学法在“行政程序法” 教学中的应用
2021-08-11严新龙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1年7期
关键词:案例
严新龙

摘 要:法学专业旨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本科人才,“访谈式”教学法在“行政程序法”教学中的设计与应用包括课前准备、课程导入、互动环节、点评环节以及反思环节。“访谈式”教学法的整体思路:“行政程序法”专题问题的调研与访谈嘉宾的选择;“行政程序法”案例的介绍;“行政程序法”访谈嘉宾与学生的互动;“行政程序法”主讲教师的点评;“行政程序法”教学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访谈式”教学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听证程序;案例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1)07-0060-03
“教学方法是一扇窗口,小处可见教师的教学水平的高低,大局可观教育改革的成效”[1]。传统教学方法的普适性,如课堂讲授、案例教学、远程教学、体验式教学等,难以完成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传统教学法基础上,“访谈式”教学法通过学生兴趣问题的调研、访谈嘉宾的选择、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应用植入人才培养目标的理念,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访谈式”教学法在法学不同专业的具体运用中,其表现形式与适用方式存在差异,体现了不同的塑造效应。行政法的最大特点是行政问题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行政主体在行政决策和行政争议形成过程中的主动性[2],“访谈式”教学法在行政法学教学中的运用应突出其实践性,分解其复杂性,增强其实用性。行政法学一般分为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法主体、行政作用、行政程序、监督行政、行政诉讼、外国行政法比较研究等若干个大专题,文章以“行政程序法”这一专题尤其是其中的行政听证程序为例展开“访谈式”教学法在“行政程序法”教学中的设计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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