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恩法则看风险防控理念转变的畸点
2021-08-11傅鸿翔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5期
关键词:防控
■文/傅鸿翔
管理学上有一个海恩法则,由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提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 次轻微事故和300 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与其在风险事件发生后,马不停蹄地处理善后、总结教训、深刻检查、等候处理,不如前移工作重心,查找风险隐患、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风险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而风险评估就是实现这种转变的畸点。
在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工作中,我们该如何做好风险评估,仍有待探索完善。2018 年7 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 号),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重心从打击震慑“违法犯罪的人”转向封堵可能导致风险事件的“风险点”,提出要开展风险评估,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通过风险事件发生前及发生中识别风险、判别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采取恰当措施,有助于我们防范和化解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当前,重点要解决以下3 个问题:
风险评估要做什么?首先是风险识别,可以通过感性认识和历史经验,也可通过客观资料(如审计或监督检查报告、社保稽核与自查报告等)以及风险事故归纳和整理(如案例分析材料等),还可以通过理论分析和专家意见等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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