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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妈想要回抚养权 却遭孩子强烈反对

2021-08-10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27期
关键词:小俊吴先生祖父母

上海市民吴先生与金女士结婚并生下儿子小俊。由于吴先生常年在外地工作,小俊出生才两年,夫妻便感情破裂分居,从此小俊跟随祖父母一起生活。几年后金女士起诉与吴先生离婚,小俊被判归吴先生抚养。一年后,吴先生因重病不幸去世。金女士将祖父母老吴夫妇诉至法院,要求8岁的小俊由自己抚养。

作为一名母亲,金女士身体健康、收入稳定,在孩子父亲去世的情况下,金女士要求抚养孩子,本无可厚非。况且老吴夫妇确实年事已高,身体欠佳,并不适合照顾小俊。但老吴夫妇辩称,因小俊自己不愿与金女士共同生活,他们才无法同意金女士的诉请。在金女士起诉前,他们曾将小俊交由金女士带回家,才三天,小俊就逃了回来。

由于小俊已满8周岁,负责本案的蔡法官多次找小俊本人谈话,发现小俊态度一直非常坚决,拒绝和母亲一起生活,也拒绝接受蔡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小俊说,金女士从小对自己疏于关心,与父亲分居后也极少来看望他,一来就吵架。小俊那次跟金女士回去后被反锁在家无法上學,导致他情绪激动,差点轻生,这才逃回祖父母家。

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蔡法官来到小俊学校、居委会及心理医生处调查走访。班主任表示平时与小俊父亲、祖母、姑妈联系较多,母亲难得来校,小俊明确表达过要跟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意愿。最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同时也考虑到已年满8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法院驳回了金女士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文中均为化名)

(摘自《上海法治报》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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