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从“悬空”到“落地”
2021-08-10田瑞颖
科学导报 2021年48期
田瑞颖

在我国产出的大量科技成果中,能够顺利实现转化的凤毛麟角。如何让这些“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不久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扫除了奖酬金发放障碍,起到“助燃”的作用。
“如果不解决绩效工资总量问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激励可能要挤占其他人员的工资总额。”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副总评估师韩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知》可以说是一个小切口,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策落地,在于地方和基层人力资源、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实施此项政策。”
破解“政策悬空”困境
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激发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就已明确规定,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然而,随着政策的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反映,存在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操作办法不具体、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上述问题为单位发放现金奖励带来诸多困扰,现金奖励政策难以落地。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绩效工资的总量和基数本身就存在核定难题,在人事管理和财务部门核定科研人员所在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对现金奖励政策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导致计算依据不足的问题,存在误将转化现金收益计入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出现‘政策悬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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