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社区慈善链路,激发“人人公益”热忱
2021-08-10
环球慈善 2021年12期
关键词:上海
《上海市慈善条例》表决通过,已于11月1日起施行。从社区基金会到慈善超市,种种上海探索自此有了法律依据。
聚焦放大“社区慈善”是此次《条例》中的亮点。上海拥有丰富的“公益底座”。《条例》施行后,上海有望借由更畅通的社区慈善链路,孵化培育更多公益金点子。
慈善超市,从“试水”到“入法”
上海是全国最早探索慈善超市的城市。截至8月底,全市慈善超市总计233家,实现全市街道(乡镇)全覆盖。“试水”至今,慈善超市被赋予更多新期待。《条例》不仅肯定了慈善超市这一探索,还明确其要为“社区综合服务共享平台”,发挥便民、利民功能。
“慈善超市要向周边社区辐射,其根基在于与居民建起‘强链接的互动关系”。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认为,实践中不妨探索“时间银行”模式。
“时间银行”的概念是舶来品,最早由美国学者埃德加·卡恩提出。他将“时间”与“公益”挂钩。陆璇表示,这一探索可被移植于慈善超市运营中。“只有让居民深度参与共建,才能真正发挥出慈善超市‘引擎作用,撬动起社区慈善力量。”
互助互济,市场筛出好项目
翻阅《条例》,不少业界人士敏锐留意到了“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这一概念。在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它虽仅在附则中出现,却被业界人士认为“十分管用”。
实践中,一旦社区中有家庭或个人发生重大变故,针对其发起的社区内“募捐”行为,会被认定为互助互济活动。《条例》中,上海进一步丰富了这一概念内涵,并将其细分为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捐赠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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