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法律风险防控
2021-08-09李侠
中国民商 2021年7期
李侠
摘 要:近年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政府措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总体来看,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尚未有效满足。如何让老人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已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课题,而营业性养老机构的出现正在逐步满足老人们的实际需要。此类养老机构如何健康、有序的经营对推动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养老机构;运营责任;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已经成为社会最普遍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结合国家及地方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关于如何确定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并最大限度避免运营责任风险,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方式
一般情况下,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养老机构的管理工作。关于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模式,可考虑采用独立出资成立养老机构、合作成立养老机构的方式。
在单独出资成立养老机构之后,可考虑采用不同方式进行经营,大多数情况下,养老机构对入住养老机构协议采用三方主体签署,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入住老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三方,也就是说以养老服务机构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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