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良好生态要有社会公德支撑
2021-08-09薛军
中国品牌 2021年7期
薛军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迅速崛起了一大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平台型企业。平台型企业是网络空间的建构者、运营者,也因此承担了重要的管理职责,这一点毋庸置疑。强调平台的管理职责,压实平台治理责任,是建构良好平台生态的主要抓手,也是基本共识,并且已经落实在多部涉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中。不过平台经营者绝非平台生态建设的唯一责任者。事实上,如果在平台上从事各种活动的用户,不能遵守基本的规则与底线,良好平台生态的形成也将成为遥不可及的目标。
以目前各界颇为关注的网络黑灰产为例。如果没有数量众多的普通网民,为了贪图一些小的利益去协助参与,那么相关刷单炒信之类的黑灰产要么根本无法运作,要么很容易被识别从而被平台打击和防范。另外,被称为“羊毛党”的很多参与者,也是普通网民,他们组成群组,随时待命,一旦发现平台的某些系统漏洞或者标价错误,就会把消息发布在群里,于是众人蜂拥“捡漏”,大量下单,导致经营者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就要蒙受不可承受的巨大损失。某平台此前就因为优惠券设计上的一个疏忽,一夜之间被“薅羊毛”几百万元,而其中绝大多数参与者都是普通人。
网民作为消费者,在与平台、平台内商家发生交易时,其权益应该得到最严格的保护,平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也应该得到落实,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这绝不意味着用户(消费者)在网络上的所有行为都是正当的,也不意味着网络用户不需要遵守诸如诚实守信之类的基本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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