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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范的唐朝婚礼

2021-08-09吴鹏

风流一代·经典文摘 2021年7期

吴鹏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婚礼向来是人生大喜。作为中国古代最辉煌的大唐盛世,唐朝婚礼隆重的仪式感、满满的文艺范,都让现在的新人心向往之。

据唐代封演笔记《封氏闻见记》,“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及有下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事实上,唐朝婚礼内容之丰富,程序之繁多,远不止封演所述。

订婚:不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看重三观眼缘

根据古代宗法社会的传统,婚姻并非只是男女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家族门楣和宗族延续的公事,上承宗庙、下继后世。所以,男女婚姻须由父母或祖父母甚至家族尊长主持,是为“父母之命”;同时还需中间媒人介绍,“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是为“媒妁之言”。

在唐代,礼制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唐律疏议》云,“祖父母、父母主婚者,为奉尊者教命”,“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在这种礼制加法律的双重制约下,凡人与神仙的跨界爱情,就可能被棒打鸳鸯。

据《太平广记》所述,武则天大足年间,京兆长安人韦安道与掌阴阳、育万物的后土夫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新婚燕尔十余日,后土夫人对韦安道言,“某为子之妻,子有父母,不告而娶,不可谓礼,愿从子而归,庙见舅姑,得成夫之礼,幸也”,表示需要舅姑即公婆认可,这门亲事才算美满。

然而,韦安道父母因后土夫人来历不明,疑心其是妖怪,遂强迫小夫妻离婚。后土夫人尽管神通广大,连武则天都要在其面前匍匐跪拜,但面对“父母之命”,只能涕泣言道,“为夫妇之道,所宜奉舅姑之命;今舅姑既有命,敢不敬从”,返回天庭,与韦安道洒泪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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