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市县级专项规划体系构建探索
2021-08-09肖潇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21年7期

【摘要】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目前,各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启动,而专项规划作为涵盖行业最广的一项工作,其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标准体系构建亟待进一步规范。本文以国家及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相关文件为基础,从专项规划定义、作用、编制与审批主体、一张图管控、编制时序等方面对进行解读,分析得出专项规划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对专项规划体系构建提出编制及实施建议,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市县专项规划体系构建表。旨在为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规划体系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19.010
1、引言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简称《若干意见》),正式确立了“五级三类”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将其作为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及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实现“多规合一”的核心抓手。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其中,专项规划强调的是专门性,可在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层面进行编制。
2、相关文件对专项规划要求的解读
2.1 定义及作用
一直以來,城乡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缺乏清晰定位,直至2019年5月,《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做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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