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新法学实践教学的基础与体系
——基于新型工业化法学实践需求的线性复合模式的形成和展开
2021-08-09龙卫球初殿清吉冠浩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龙卫球, 初殿清, 吉冠浩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3)
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高等教育大转型的浪潮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整合已有资源设立法律系,后于2002年正式成立法学院,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在此过程中,北航法学院始终以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的世界双一流大学法学院为定位,以开创和发展现代新型法学教育为基本目标,同时贴近国家新型工业化的法治战略需求,稳步前进,不断提升,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初具规模的新兴法学院,发展势头显著。结合理工名校重视实践的传统,北航法学院秉持开放协同的理念,通过资源结构整合和课程改革,逐渐形成了富有自身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出了大量高质量、高层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取得了卓著的成效。有鉴于此,在新法学的发展背景下,总结与固定北航在实践教学中的可资借鉴经验,既有利于促进共同进步,更符合法学教育改革的总体趋势。
一、新法学的本质:法学自身的时代发展规律之表达
北航新法学实践教学立足于新法学的本质,即法学自身的时代发展规律之表达。
一方面,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是认识法学发展规律的根本启发。历史唯物主义从宏观上历史地阐释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揭示了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互动关系。而在法律领域,历史唯物主义旨在阐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法律并揭示任何历史时期的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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