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陕西黄土高原中南部地区洪涝灾害
2021-08-06岳大鹏赵景波
水土保持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研究
赵 艳, 岳大鹏, 赵景波, 刘 乐
(1.陕西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西安 710119; 2.中国科学院 地球环境研究所 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西安 710061)
自然灾害被定义为对人类造成财产损失和死亡的不利事件[1],是当今学术界乃至世界人民普遍面临的难题之一,其影响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威胁人类生存[2]。洪水和雨涝往往同时或连续发生在同一地区,统称为洪涝灾害,是我国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3],其发生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发生频率高的特点使其成为制约国民经济生产活动的一大灾害[4]。对于洪涝灾害,前人做了大量的研究。吴先华等[5]通过实地调研确定洪涝灾害发生后不同承灾体在不同淹没水深下的灾损率,然后通过问卷调研评估防灾减灾能力对不同承灾体灾损率曲线的影响,构建新的灾损率曲线。张桂香等[6]基于1961—2010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内426个气象站点的逐日降水数据,得出近50 a该区的农业洪涝灾害整体有增加的趋势,并呈现明显的江南多、江北少的分布特征的结论。黄河[7]、张会[8]、徐玉霞[9]等从不同方面对洪涝风险评估进行了讨论。
陕西是我国暴雨多发地区之一[10]。在明代,水灾是最重要的自然灾害之一,这一时期的水灾不仅在发生次数上处于前列,而且种类较多,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11]。陕西是我国东部季风区的组成部分,季风影响显著,风向与降水均依季节而有明显的交替[12]。前人对陕西的洪涝灾害做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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