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巡审联动工作机制探析
2021-08-05刘畅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21年3期
刘畅
县级巡审联动工作机制概述
(一)巡审对象。县一级的巡审联动对象是巡察全覆盖和审计监督范围内的部门单位,以及村居社区。主要是对资金量大、廉政风险高、信访问题多、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开展巡审联动。
(二)计划制定。县级审计部门和巡察部门对本年计划要进行通报和征求意见。审计部门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对巡察部门巡察计划中能够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优先安排审计;巡察部门也会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研究调整巡察计划,优先安排近期即将审计或已审计且问题突出的单位;审计部门根据巡审工作需要,向巡察部门提出已审计但需重点关注单位的情况,并建议巡察部门纳入巡察计划。
(三)工作模式。当前县级巡审联动工作主要分为联合编组、巡审同步、先巡后审、先审后巡、专项审计等五种工作模式。联合编组针对未在审计计划内但在巡察计划内的情况,由审计部门派出相关人员编入巡察组中,共同开展巡察工作;巡审同步针对既在审计计划内又在巡察计划内的情况,分别成立审计组和巡察组,共同进点、共同开展工作,联动处理审计和巡察发现的问题;先巡后审针对列入巡察计划但近年来已开展了审计的单位,巡察部门直接运用审计成果;先审后巡针对列入审计计划但近年来已开展了巡察的单位,审计部门直接运用巡察成果;专项审计是针对村居社区的巡察,由审计部门聘请社会力量或组织专门力量配合巡察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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