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玉勋章饱经政坛风云变幻
2021-08-05赵志丹
中国收藏 2021年8期
赵志丹

1933年12月颁布的《颁给勋章条例》中设立了“采玉勋章”。
采玉勋章作为民国政府外交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33年12月设立,到1941年2月停发,近8年的短暂光景却饱经政坛的风云变幻,蕴藏着政治与历史的双重价值。
分为九等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5月15日颁布《海陆空军勋章条例》,用于表彰对国家有功的军人。1933年12月2日,政府又颁布了《颁给勋章条例》,用于表彰除军人以外的对国家有功的中外人士,“采玉勋章”正是在此条例中被设立的。
《颁给勋章条例》中规定“采玉勋章”共分为九等,均呈五角大芒星外形,整体采用银质珐琅镀金多层结构,中心镶嵌了镌刻着五福图的圆形玛瑙。其中,一二三等勋章中心镶嵌红色玛瑙,其为大绶,佩于左襟,配有的大绶带由右肩斜至左臂下;四五六等勋章中心镶嵌蓝色玛瑙,其为领绶佩于领下;七八九等勋章中心镶嵌白色玛瑙,为襟绶佩于左襟,勋表均佩于左襟下。
一二三等采玉勋章虽均为大绶并分为主章副章,但三个等级样式仍存在明显的区别:其一,中心玛瑙外围的红色芒圈数不同;其二,一二等主章尺寸相同,比三等主章尺寸大;其三,一二等主副章背部戳记相同,比三等内容丰富;其四,所配的绶带颜色不同。此外,呈装勋章的盒子因受勋人的国籍或制作的批次不同也存在差异。


呈装勋章的盒子因受勋人国籍或制作批次不同也存在差异。

一二三等勋章中心镶嵌红色玛瑙,佩于左襟,配有的大绶带由右肩斜至左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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