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公债缘何沦为百姓笑谈
2021-08-05戴学文
中国收藏 2021年8期
戴学文

陈树藩
文物以各自的存在形式,能从不同角度呈现历史,时常带给人领悟、惊叹,有时也会揭露不堪的往事。一张旧公债与一枚银元宝的陆续现身,便诉说着民国初期军阀横行霸道、鱼肉百姓的一段历史……
从募集走向摊派
清末民国初,中国开始以公债筹措财源,并以地方百姓为对象发行募集。但公债究竟是何物?这种来自西方社会、建立在权利义务关系之上的产物,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包含官员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清楚。他们只知朝廷有难,自须照办、报效。因此,募集公债的做法很快就走了样,甚至与税捐无异。
伊始,清廷为解财政之危,继息借洋款之后也对内开办公债,主要是以绅商等富有阶级为借款对象,发起息借商款、昭信股票等。随后又有直隶、湖北、安徽、湖南等地方奏办的公债,不过,这些公债在发行不久后因朝野观念不清、欠缺专责机关与现代银行等设施、办法简陋及人谋不臧等因素,纷纷宣告失败,最后转为捐输摊派。不仅如此,由于民间难以消化庞大债额,只能将多余债票持向外国银行抵押借款,或者低价求售,这也让原本已经拉响警报的财政更加雪上加霜。
进入民国后,情况仍不断重演与恶化。各地在军阀统治下,做法更是变本加厉。公债成为其增加收入的敛财工具,百姓只有认购义务,至于获付本息,已成为一个难以实现的期待。曾任陕西督军及陕西省省长的陈树藩在1917年11月下令发行的“民国六年陕西陆厘地方公债”,就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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