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木部药食同源药用植物的记载及其启示△
2021-08-05贾春伶王锦燕赵奎君彭华胜
中国现代中药 2021年6期
贾春伶,王锦燕,赵奎君,彭华胜
1.首都医科大学 附属复兴医院,北京 100038;2.首都医科大学 附属友谊医院,北京 100055;3.安徽中医药大学 药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2;4.中国医学科学院 道地药材研究创新单元(2019RU57),北京 100700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1]。现代食品的概念包含2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可供食用的普通食品,另一方面则是“药食两用物品”。食物和药物在调节人体生理机能方面功效相同且没有明确的界限,具有来源、成分、理论的同源性[2]。药食同源物质是基于药食同源理念的指导,在我国传统中医学和食疗学中使用的既可食用又可药用的中药材物质[3]。本研究中药食同源药用植物现阶段特指在我国《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以下简称《药食同源目录》)中规定的具有传统食用习惯,且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20年版及相关中药材标准]中的植物。
从历史源流与内涵分析看,药食同源是人们对食物和药物(尤其是中药材)关系的归纳。从上古时期至今,人类在几千年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药食资源,并逐渐分化为食物、药物和药食同源物质。《神农本草经》《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证类本草》《千金要方》《食疗本草》《太平圣惠方》《救荒本草》《野菜博录》《饮膳正要》等古代本草文献都详细记载了大量药食同源药用植物,可见其应用历史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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