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以铜川市为例
2021-08-04梁朝铭曹庆一王琦琦
能源与环保 2021年7期
梁朝铭,曹庆一,杨 柳,吴 涛,王琦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
长期以来,受持续增长的人口压力、高强度的国土开发建设活动、自然资源大范围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生态系统退化严重[1]。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视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概念。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态有机体,人依赖于田,田依赖于水,水依赖于山,山依赖于土,土依赖于林草[2-3]。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生态过程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4-5]。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但针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效果的评价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建立系统和有效的指标评价体系已成为我国生态修复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内容。
生态修复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的利奥博德(Leppold)等人于1935年提出,人类利用工程手段使得受到破坏的生态恢复到自然生态的面貌[6]。1987年,“生态修复”的定义在国际上被确立:在整体性的基础上对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及管理的科学,包括生态系统中的区域、生物、结构、生产、可持续等领域[7]。20世纪60年代,生态环境评价系统、生态环境评价程序2种理论被提出和逐渐丰富。生态环境评价系统主要应用于流域区域内生态质量评价,生态环境评价程序主要应用于筛选生态环境的影响因子[8-9]。1987年,Bradshaw[10]提出从生态可持续性、抵制入侵、自然生产力、营养物质、生物作用等标准来判断生态恢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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