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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中的狐女原型探究

2021-08-03居鲲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21年6期

摘 要: 明清两代,无论是文言还是白话小说,都塑造了大量的狐女形象,且其原型均为烟花女子。然而两类小说对狐女的褒贬却大相径庭,文言小说中的狐女大多聪慧美貌,多情善良,是难得的红粉知音,甚至能脱人于危难;白话小说中的狐女却多数邪淫恶毒,乃至祸国殃民。如此明显的反差,实际上反映出明清时期士大夫阶层与底层民众对烟花女子的不同看法和态度。

关键词:明清小说 狐女 烟花女子

狐女在明清小说中被大量塑造是不争的文学史现象,文言小说中的《聊斋志异》自不必说,白话之作中较有名者如《三遂平妖传》《封神演义》《野叟曝言》等,均有重要的狐女形象,其余声名不显的作品中更是数不胜数。然而一经比较便不难发现,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中的狐女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态势:文言作品中的狐女正面者居多,美貌多情,聪慧善良,有侠义心肠,济困扶危;白话小说中的狐女则大多淫邪恶毒,惑人心智,残害性命,甚至祸国殃民。这种兩极分化态势背后所折射出的,实际上是明清士大夫和底层民众对狐女原型——烟花女子不同的心态与评判。

《聊斋志异》杂志怪、传奇之体,将写狐小说推向最高峰,最为成功地塑造出了一批狐形象。《聊斋志异》中写狐的作品有六十多篇,其中人狐相恋题材的占了半数以上,且多为篇幅很长的传奇体,作者不惜笔墨,在这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也正是这部分作品中塑造的众多以狐为表的女性形象,使《聊斋志异》成为古代写狐小说的扛鼎之作。

虽然这部分作品基本情节大致相同,都是狐女与男子婚恋,而美丽多情也是狐女形象的共同之处,但是具体人物又有具体特点,绝不雷同。《狐谐》中的狐女机智幽默,诙谐风趣;《青凤》《长亭》中的青凤和长亭以柔婉见长;《婴宁》《小翠》中的婴宁和小翠以天真烂漫取胜;《辛十四娘》中的辛十四娘、《红玉》中的红玉,老于世情,善于理家,能解人急难,是典型的贤妻;《莲香》中的莲香、《阿绣》中冒充阿绣与刘子固相好的狐女,能够割舍自己的感情,帮助有情人终成眷属,颇有侠义之气。蒲松龄赋予了这些狐女形象挣脱世俗礼教之外的女性天性中所有美好的品质。

在这些狐女形象中,莲香和婴宁已经跳出了一般的情爱圈子,不仅从外形到感情完全人化,而且折射出作者的人生观以及对社会人生的批判,特别值得注意。《莲香》在结尾的处理上与众不同,其他人狐相恋小说,最后无非男女主人公缘尽,狐女离去或成仙,舍弃人世;或者是狐女保持原状,二人美满地生活下去。而莲香却选择了舍弃狐身,宁可分别十年,也要重新转世为人。作者写她听了李女重生的经过后,“默默若有所思”,被李女能重新拥有人的生命、过上人的生活所打动。她临死时对桑李二人说:“子乐生,我乐死。”其实她才是真正乐生的人,死是因为可以转世,获得做人的机会。莲香追求爱情,但不满足于人狐之间的异类之爱,而是渴望人与人之间对等的爱情。莲香这一形象,折射出一种对人的生命、对人的生活的珍惜和尊重,这也使她高出一般狐女形象之上。婴宁则是以一颗一尘不染的赤子之心,用笑这种方式表达对世间一切名实不副、一切虚伪、一切礼俗以及一切丑恶的东西的否定。婴宁这个形象,体现出了作者对社会人生的一种思考和批判。无怪蒲松龄自己都对这个形象非常得意,在小说最后“异史氏曰”的论述中称婴宁为“我婴宁”。

《聊斋志异》中这些人狐相恋小说,虽然写狐,但都是摆脱了迷信崇拜的成熟文学作品,也就是说它们赖以产生的基础不再是某种迷信崇拜,而是现实生活。小说中以狐为表的女性形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型的,那就是烟花女子。早在唐宋人写人狐相恋的小说中,狐女就常以娼妓身份出现。《任氏传》中的任氏,其行迹就与娼妓无异,且明言“某兄弟名系教坊”。《聊斋志异》中莲香也是自称“西家妓女”,另一篇《鸦头》中的狐女鸦头,母女姐妹都是娼妓,蒲松龄在《鸦头》篇末的议论中,即点明“妓尽狐也”。以娼妓为狐女原型的原因,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中有过一段论述,将娼妓写成狐女,就可以“无礼法之拘牵”a,获得更大的自由描写空间。

不过,《聊斋志异》中并非所有的狐女都直接以娼妓身份出现,如青凤、辛十四娘、娇娜等,都似大家闺秀,所相恋者也都是文人士子,套用才子佳人小说模式的痕迹很明显,做出这样的调整也是为了迎合更多文言小说读者的阅读经验,让更多的读者在道德观念上更能接受这一类作品。

在蒲松龄以后的清朝统治时期内,由于《聊斋志异》的巨大成功,产生了一大批模拟仿效的作品。据《中国小说史略》统计,“纯法《聊斋》者”,就有沈起凤《谐铎》十卷、长白浩歌子《萤窗异草》十二卷、王韬《淞隐漫录》十二卷等十部小说集b, 直至将近民国时,尚有古吴靓芬女史贾茗辑前人小说为《女聊斋志异》。这许多拟作中,将狐塑造成女性形象仍是主流,她们与世间男子的情感纠葛仍是主要的题材类型。像《淞隐漫录》,又有一名叫《后聊斋志异》,书中凡写到狐的,全部是人狐相恋。而且有更加注重狐女的原型——烟花女子的爱情经历的倾向,实际上作者就是要写娼妓,只是借狐形象的文学传统来达到自己的创作目的。不过,拟作中能达到《聊斋志异》高度的却很少。

同时期还有两部很有名的志怪集,即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和袁枚《子不语》。此二人才情既高,地位又大大超过蒲松龄,所以颇不屑学《聊斋》,宁可远追魏晋六朝志怪,很有复古之风。不过,纪晓岚好借志怪说理,袁枚则纯是为记奇闻怪事,即使写狐也不例外,都不是为写人情而作,在形象塑造上也不能和《聊斋志异》 相比。

通俗小说到宋元话本已初具规模,从宋元话本至清人通俗小说中的狐形象也不算少。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六卷“小水湾天狐诒书”,系由唐牛峤《灵怪录》中《王生》这篇文言小说敷衍加工而成,讲狐设计骗去被王生夺去的天书,并以使王生家业败亡来进行报复。《王生》这篇小说形象塑造上并不高超,只是情节构思比较奇特,所以能够被改编。《醒世恒言》中的这篇白话版,话本痕迹不明显,或者就是由冯梦龙本人据《王生》而作。

清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第二十九卷“赠芝麻识破假形,撷草药巧谐真偶”,写狐精冒充马云容与蒋生欢会,致其生病。被识破后赠蒋生三束草药,不仅治好了他的病,还助其娶到了马云容。虽然如此,但作品写狐女当初与蒋生欢好,并不是出于情,而是要“借取元阳”,“炼成内丹”,行阴阳采补之事;给狐女定的基调,仍然是“深山妖牝,难藏丑秽之形”;蒋生识破狐女后,也是一点留恋也没有,这和《聊斋志异》等写人狐相恋的文言小说很不同。

在明清其他通俗小说中,狐虽然和文言小说一样多以女性形象出现,但不仅只是配角,而且被写得淫恶不堪。下面举一些例子以见其大概:

明罗贯中《三遂平妖传》中的“圣姑姑”,传人妖法,教人谋反;明末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一回“晁大舍围场射猎,狐仙姑被箭伤生”中的狐仙姑,“先缠住了一个农家小厮”,“况又他处心不善,久有迷恋晁大舍的心肠”;明末金木散人《鼓掌绝尘》之《花集》第十五回“凤坡湖龙舟斗会,杏花亭狐怪迷人”中的狐精,也是化作美妇迷住了娄公子;即使是在妖与妖之间,狐仍然扮演淫媚角色。《西游记》第六十回“牛魔王罢战赴华筵,孙行者二调芭蕉扇”中的摩云洞玉面公主,就是这类人物;清李百川《绿野仙踪》第十一回“伏仙剑柳社收厉鬼,试雷珠佛殿诛妖狐”中的狐精,向于冰“献媚百端”,终被雷火珠打死;清《野叟曝言》第六十八回“白昼压妖狐忽呈玉面,深霄论活宝尽洗尘心”中狐变的九姨,更是用露骨的性描写将淫的一面展现到极点;而集淫恶于一身的代表,莫过于《封神演义》中的妲己,百般为害,残忍之极,已到了祸国殃民的地步,这一形象也不是明时才确定下来的,早在元人《武王伐纣平话》中妲己就是个淫恶妖狐了,这恐怕也是最为确实的比较早写狐女形象之淫恶的通俗小说了。

清光绪年间,受《聊斋志异》影响,通俗小说中也有了中长篇写狐的作品,即醉月山人的《狐狸缘全传》。全书共六卷二十二回,写九尾玄狐玉面仙姑媚惑公子周信故事,狐女同样被塑造成淫荡祸水的角色,虽然最后狐女有由淫到情的转变,不过只是一带而过,且牵强得很。

同样是写狐女,同样是写狐女与男子的纠葛,通俗小说和文言小说出现这样大的差别,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市民阶层和传统文人对烟花女子的不同心态与评判。前面讲过,《聊斋志异》中的众多狐女原型是娼妓,通俗小说同样如此。但传统文人在娼妓身上除了满足欲望外,还有情感志趣交流的需要,因此名士们(不一定官位多高,但要有才名)往来的娼妓多是同类中较上流者,美丽温柔,多情有才。文人雅士们对这些女子甚至抱着矜赏的态度,晚明即有梅史《燕都妓品》、潘之恒《金陵妓品》、曹大章《莲台仙会品》、萍乡花史《金陵女士殿最》等专事品评青楼之作;明末清初时一批名流对李香君、董小宛、柳如是等名妓也是津津乐道。市民阶层不同,他们在娼妓身上看到的就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和肉体关系,他们在娼妓身上寻求的只是欲望的满足,鄙夷贱视娼妓,把她们作为淫恶的代表,也就不奇怪了。这种观念反映在市民文学的通俗小说当中,就是把以娼妓为原型的狐女形象视为淫恶之首,自然狐女形象在小说中也就很难充当主要角色了。当然很多通俗小说也是文人作的,但这些文人多数是下层文人,即使接触到娼妓也只能是下等人物,像李香君那样连巡抚都请不动的名媛,他们根本没有机会接触,所以对娼妓的看法与“胜流”名士也就不同,而且这些下层文人的读者群主要是市民阶层,所以作品也必须迎合他们的口味和价值取向。

a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b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作 者: 居鲲,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古代小說戏曲。

编 辑: 康慧 E-mail: kanghui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