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 中国方案的制度创新
2021-08-03
人民监督 2021年1期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惩治犯罪更加及时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当事人权益保护更加全面
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两年多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不断提升并保持在较高水平。2020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人数占同期刑事案件办结人数的83.2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3.47%。在效果方面,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惩治犯罪更加及时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当事人权益保护更加全面。
向全国人大做专项报告工作
2020年10月15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就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首创以播放视频专题片与现场报告相结合的形式汇报工作,全面总结制度实施两年来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进一步深化制度适用提出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共识,对于推动深化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两年以来带来四方面成效。
一是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助于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更好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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