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居留制度和 澳門人才需求有矛盾
2021-07-30
澳门月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融合



澳門現行技術移民制度、人才戰略與灣區融合發展,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如果有,主要是什麼矛盾?
力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笑雲大律師:我們現在的人才、投資、居留的法律,要求人要留在澳門,這點和澳門的發展定位有些矛盾之處,例如投資者可能有需要去葡語國家或融入大灣區九市投資或工作,我有客戶來澳門成立公司後,去非洲從事建築行業,是以澳門公司的身份去非洲投資的,那麼他怎麼可能常在澳門呢?他因為工程關係留在非洲的時間較多。我們如果在葡語國家或內地有投資或工作,人就可能不在澳門,但不代表他們從事的投資沒有為澳門帶來貢獻或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毫無作用。我認為需要在澳門固定居住一定日數要求是不合理的,應更全面及立體地分析是否在澳門通常居住,並尤其考慮其不在澳門的理由,是否也能充分顯示出其有對澳門作出貢獻或有利於澳門社會及經濟的發展。經濟適度多元在疫情下顯得格外重要,為達至有關效果,專業人才的引入可以為市場帶來活力。有關人才來澳後很有可能派到外地工作或進行投資,不在澳門的情況並不鮮見。我認為制度有改善的空間,不應該有這個日數的限制,不能把人困在彈丸之地的澳門。
澳門立法會鄭安庭議員:澳門經濟產業結構單一,政府為改變當前形勢提出了“經濟適度多元”的發展方向,好讓本澳社會經濟能夠健康發展,但“人才支撐發展,發展孕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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