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法治湖南建设新局面
2021-07-29辛湘言
新湘评论·上半月 2021年6期
辛湘言
(一)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管仲辅佐齐桓公“以法治国”,使齐国迅速成为五霸之首;秦始皇基于商鞅变法完成“六王毕,四海一”的统一大业;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
我们党执政70多年来,虽历经曲折但对法治矢志不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形式进行研究部署,十九大将其纳入“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去年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越发清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越发彰显。
当前湖南正处于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历史经验表明,越是关键时期,越是任务繁重,越要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
(二)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越是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实践表明,有法和没法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湘江治理、长株潭绿心保护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与我们通过立法形式把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巩固下来、坚持下去,发挥法律的刚性约束力和震慑力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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