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07-29郭如才
新湘评论·上半月 2021年6期
郭如才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论断。关于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有个形象的说法,即“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我国是一个有14亿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对依法治国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错误,逐渐对法制不那么重视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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