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对流入地财政影响的成本-收益研究
——基于个体生命周期的财政净现值测算
2021-07-29张启春,冀红梅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张 启 春, 冀 红 梅
(1.华中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湖北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一、引 言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城乡结构、人口结构以及产业结构变迁的主导因素,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首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人口快速向城市集聚。1978~2019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7.9%提高到60.6%,年均增幅为3.02%[1]。数以亿计的农业转移人口涌向沿海、沿江、主要交通沿线地区,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常住人口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然而,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并没有直接、彻底地转化为市民,而是成了亦工亦农的农民工群体。为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作为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的目标,提出了“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的一系列措施。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户籍的转换是形,公共服务的分享是实[2]。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政府重新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均等化的过程,实质上是财政问题[3]。地方政府受制于财政能力约束,推进人口市民化的意愿并不强。但是,从财政收支视角来审视地方政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带来财政成本增加的同时也对流入地财政有积极影响,最为直接的表现是带来新的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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