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天矩地:汉墓建筑布局的典型形式与意义
2021-07-29姜生马源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建筑
姜 生 马 源
(四川大学 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成都 610065;四川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成都 610065)
建筑不应被约简为技术驱动物质过程的累积物;相反,建筑乃是特定思想观念的物化呈现。当我们把注意力转向古代建筑,思想观念内在支配的图景便清晰显现在我们面前。东汉张衡《东京赋》述明堂、辟雍、灵台三宫之营造:“乃营三宫,布政颁常。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规天矩地,授时顺乡。”李善注引《礼记》释“复庙重屋”曰:“复庙、重檐、达乡,谓天子庙饰也”;又注“规天矩地”云:“谓宫室之饰,圆者象天,方者则地也。……范子曰:天者,阳也,规也;地者,阴也,矩也。《三辅黄图》曰:‘明堂,方象地,圆象天。’”(1)萧统编,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68页。明言其时汉帝国最重要的几处大型礼制建筑,正是采用天子制度“规天矩地”之作。所谓“规天矩地”者,即指建筑之布局营造需采用特定的形式以法拟天地,以便天子顺应天地四时之运行,制定相应的政令并进行相应的活动。其中,用以法拟天地的最重要的元素便是方、圆之象,而规、矩作为画圆画方的工具自然具有类似的指代意义,构成“天地—阴阳—方圆—规矩”之整套对应和象征体系。
中国古代礼制建筑通过“象天法地”以“交通天地”的意图非常明显:“古人认为天圆地方,又以为祭天是天人之间的交通,故把祭天的明堂的图案设计成方圆图形的反复重叠……汉以后历代所建明堂虽形制各异,但脱不了方圆图形的大轮廓,直到明清的祭天圆丘,仍是以外方内圆表示天地交通之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