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经济释放与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
2021-07-28张明志李兆丞刘红玉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张明志,李兆丞,刘红玉,张 英
(1.山东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山东财经大学 人口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14)
一、引 言
集聚经济对经济体发展往往可以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早在1890年,Marshall[1]便对集聚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原因进行了论述,并认为劳动力市场共享、专业化中间投入品市场以及知识溢出外部性是三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后来,学界逐渐将Marshall所提出的这一观点称为“Marshall外部性”,即集聚可以通过这一正外部性的作用发挥对生产率起到促进作用。此外,Jacobs[2]于1969年从多样化外部性的角度进一步对集聚经济的原因进行了丰富发展,即企业面临的劳动力类别会更加多样化,且行业间的知识溢出效应会更高。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理论发现逐渐形成了集聚经济的重要理论基础。同时,集聚经济也逐渐在大量的经验研究中得到证实,并被公认为是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力[3-5]。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逐步步入新常态,集聚经济并没有促进一些地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东北地区便是一个典型案例。从企业集聚层面看,三省份的各行业法人单位数集聚密度、增速虽各有差异,但总体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见图1)。黑龙江省(以下简称黑龙江)企业集聚密度最低,但也从2004年的70家每平方公里上升到2018年的100家每平方公里。吉林省(以下简称吉林)增速虽略有波动但整体相对平稳,从2004年的90家每平方公里上升至2018年的120家每平方公里。辽宁省(以下简称辽宁)企业集聚密度最高,速度也最快,从2004年的120家每平方公里上升到2018年的近200家每平方公里,上涨幅度达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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