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法治化已在路上
2021-07-27徐智
中外会展 2021年7期
关键词:活动
徐智
6月10日,成都市人大官网发布了四川省、成都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这是近两年我国地方政府发布的第三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前两个分别是2020年上海发布的《上海市会展业条例》和厦门发布的《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近年来,我国会展业高速发展,专业展览场馆可供展览面积和展会举办规模均已稳居世界首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会展大国。但是,我国会展业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乱象,例如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缺乏高端专业人才,甚至存在“傍展”“骗展”等扰乱市场的现象。
笔者认为,之所以存在这些现象,与缺乏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法规密切相关。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均未制定专门性法律法规,缺乏对会展业的顶层设计指导。此前,国家层面出台的会展业纲领性文件是国务院2015年第15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虽然对全国展览业有统筹指导作用,但也仅为“意见”,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另外,其他中央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经常被“钻空子”。例如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重申和明确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商务部发布的《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规定,申请举办冠名“中国”“中华”“全国”等类似字样的涉外展览项目应由商务部审批。但此前由于文件未对“国内展”进行规范,因此各种冠以“中国”“中华”等字样的展会比比皆是,参展商和观众也难以判断展会是“涉外展”还是“国内展”,这也极大地扰乱了正规的会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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