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治先行
2021-07-26
记者观察 2021年7期
关键词:农村


“这一部法律叫促进法,当然它的重心就在于促进。”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介绍说,在推进工業化、城镇化的过程中,乡村很多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损害的,比如耕地流失和减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等问题,“所以在乡村振兴的过程当中,我们不仅要有促进的法律,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约束。”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与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成了实施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三农”工作重心迎来了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未来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方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诞生记
2017年,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立法规划,并明确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起草。
2017年中央农村会议和2018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当中,明确提出要制定《乡村振兴法》,中央把牵头制定这一部法律的牵头单位责任落到了全国人大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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