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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五”德:中国传统思想影响下的三种五德说解读

2021-07-2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孟涛

区域治理 2021年10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孟涛

在五行思想的大背景下,中国自古以来形成了尚“五”的传统。《尚书》中有大量的五元化的事物分类概念(如五品、五教、五刑、五服、五流、五宅等),之后的经典文献中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五分类法,如《庄子》中有五帝、五音、五官、五釆、五色、五臭、五藏、五声、五常、五兵、五德、五谷、五刑、五味等。在古人看来,似乎万事万象都可以纳入“五”行之中。在这些以五为基础的分类体系中,有一个特别的类目在后世不断开枝散叶,影响深远,因而具有特别突出的意义,这就是五德说。

一、德目之数

中国文化历来重德。先秦经典中有很多德与数字联用的情况。《尚书·咸有一德》云:“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唐代孔颖达在其《尚书正义·咸有一德》中认为“一德”应解释为“纯一之德”。可见这里的“一”不是数词,而应理解为哲学上的“道一”。真正的数词与德连用的情况,出现在《尚书》《左传》《易传》《逸周书》等典籍中。《尚书·洪范》云:“次六曰乂用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其“三德”所指为三种不同的德目。《尚书·皋陶谟》中有“三德”“六德”“九德”的说法,后者所指为“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九种德行。《左传》有“三德”“四德”“七德”等说法,《国语·楚语下》和《周易·文言传》分别有“六德”和“四德”的说法。可见在周代,数词与德连用情况比较常见,但多为对个人德行种类的划分,也就是德目。“五德”的用法也有出现,但是情况稍有不同。《逸周书·大聚解》记载,武王问周公如何为政,周公答以“德教”“和德”“仁德”“正德”“归德”五种德政,并说“五德既明,民乃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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