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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妻以开发房地产为名 非法集资3000余万元

2021-07-23

中国防伪报道 2021年6期

南部县一对夫妇经营房地产、酒店、物业、汽车销售等产业,几年间向社会抛出月息2至3分的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多万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向集资参与人还本付息,夫妻俩双双踏上了逃亡路……

生于1976年12月的张某是南部县人,与丈夫孔某在成都定居。2010年7月开始,夫妻二人陆续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一家商贸公司。另外又成立了两家公司,经营塑钢门窗、物业、汽车销售等产业,孔某和张某分别担任4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摊子”铺得过大,他们在南部县城开发的两个楼盘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夫妇俩便在外面不断向人借钱。

他们经营的4家公司都没有融资业务,但从2014年以来,张某单独或伙同丈夫孔某以投资在南部县的两处房地产项目需要筹集民间资本为由,许诺支付月息2至3分的高额利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借款。据案发后张某交代,夫妇二人借款总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

据受害人李某和谢某夫妻夫妇反映,2013年9月2日,他们向张某夫妇的公司账号转款200万元,对方一直未归还。

据受害人胡某陈述,2015年5月至6月间,他共向张某和孔某转款130万元,二人向胡某出具了一张收条:“今收到胡某南部县南隆镇××商铺300平方米的购房款300万元整,以此作为130万元借款的抵押,若到期还不出借款利息,便以此商品門面收购。”但因资金链断裂,孔某和张某开发的楼盘成为了烂尾楼。

到2015年10月,张某停止向各集资参与人付息,多名集资参与人要求张某、孔某还款,夫妻二人陷入巨大的债务危机,于2016年9月举家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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