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产前超声技术在筛查胎儿异常中的应用价值体会
2021-07-23蔡映纯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92期
关键词:规范化
蔡映纯
(汕头市澄海区妇幼保健院 超声科,广东 汕头 515800)
0 引言
胎儿先天性畸形是引致胎儿出生缺陷的“罪魁祸首”,常以胚胎内部异常为主导因素,可导致胎儿发育受限、结构与形态不正常。针对胎儿畸形超声诊断国内文献报道较多,但截止目前产前超声检查模式及规范并未有确切的结论,一些基层医院甚至无可行性规范指南[1]。既往常规胎儿超声检查对孕妇无确定的检查时间,随机性较大,对早期胎儿畸形缺乏有效、准确的诊断,再加上检查观察数据较少,难以从根本上达到胎儿畸形筛查需求。随超声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走进医学视野,视相关规定中6种胎儿先天性畸形为核心,参考国际超声学会孕中期胎儿检查标准进行中孕期超声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运用[2]。本文对500例中孕期孕妇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效果回顾分析,现作如下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以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于本院实施产前超声技术检查的孕妇为研究对象,统计500例。视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为对照阶段(常规超声检查),视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为观察阶段(规范化产前超声技术);纳入对象中年龄22~36岁,平均(29.03±2.11)岁;孕周19~38周,平均(28.51±2.33)周。纳入标准:孕妇知情并同意研究;无重大精神疾病。排除标准:并发妊娠期糖尿病;自身免疫系统障碍;罹患精神疾病。实施前后一般资料比较,P>0.05存在可比性。
1.2 方法。本院自2017年2月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技术:采取GE VolusonEE8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测仪,探头频率设定3.5~5.0 MHz。依据国际妇产科超声学会孕中期胎儿超声检查标准进行妊娠中孕期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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