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遥感数据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2021-07-23郑新月
卫星应用 2021年6期
关键词:法律
文|郑新月
华东政法大学

根据联合国大会1986年通过的《关于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简称《遥感原则》)中原则一对“遥感”所下的定义,“遥感”是指为了改善自然资源管理、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目的,利用被感测物体所发射、反射或衍射的电磁波的性质从空间感测地球表面的活动。卫星遥感数据则是指通过遥感卫星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后所得数据。现有卫星遥感数据保护的法律机制面临着不少问题,容易导致当事人在实践中采取不适当的方式保护卫星遥感数据,从而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为了解决卫星遥感数据保护所面临的困境,有必要对卫星遥感数据保护制度进行完善。
一、卫星遥感数据保护的现实意义
1.卫星遥感数据具有显著经济价值
卫星遥感数据所表现出来的经济价值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卫星遥感数据本身及其衍生产品包含着大量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可广泛地应用于各种领域,例如资源环境、气象、地质地理、水文等领域,为人们提供帮助和服务;另一方面,卫星遥感数据是由相关人员或主体投入大量资金、技术和劳动产生的,其背后投入的成本非一般投资可比拟,往往需要更加复杂的技术和更庞大的资金。
近年来,商业卫星的发展不断推动着卫星遥感数据的应用朝着市场化和大众化前进,[1]遥感数据应用市场蕴含着巨大的潜力。当前遥感数据主要还是服务于政府的公益性需求,但是除此之外,在一些商业领域内如旅游服务业、保险业以及城市建筑行业等企业也都需要通过遥感数据产品来为其产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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